问题 | 事业单位编内调动如何处理职业年金? |
释义 | 根据这篇文章的内容,可以概括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根据工作年限补记职业年金;从企业再次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退休时,将职业年金划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法律分析 (一)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不符合上述规定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补记职业年金。补记职业年金标准详见附件。2014年10月1日后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原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补贴的政策不再执行。(二)参保人员从企业再次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本人退休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同时补记职业年金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划转到待遇领取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若参保人员在退休前从机关事业单位又流动到企业的,不再重复补记职业年金,原补记的职业年金转移和管理运营按照豫政办〔2015〕145号文件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调动对职业年金的影响及处理方式 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调动对职业年金有着直接的影响。当人员发生调动时,他们的职业年金账户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首先,调动可能导致职业年金的缴纳方式发生变化,例如从原单位的缴纳转为新单位的缴纳。其次,调动可能会影响职业年金的计算基数和缴纳比例,根据不同单位的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此外,调动还可能涉及职业年金的转移、合并或转出等操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为了确保职业年金权益的顺利过渡,调动前后的人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职业年金的正常运转和权益的保障。 结语 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的调动对职业年金产生直接影响。调动可能导致职业年金缴纳方式、计算基数和缴纳比例等发生变化。同时,职业年金的转移、合并或转出等操作也需要按规定办理。为确保职业年金权益顺利过渡,调动前后的人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职业年金的正常运转和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 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参与、支持或者开展职业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九条 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