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社保卡怎么办理 |
释义 | 社保卡是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其作用主要于以下 1、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等治疗。 2、参保人员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看一般门诊或到定点药店购药,所需费用可刷卡支付。本人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等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刷卡支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定向医疗消费。 社保卡的办理材料: 单位可到发卡银行网点的社保卡服务窗口申请统一办理,须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办卡人员名册; 4、与银行签订的《发卡服务协议书》。 社保卡的办理流程: 1、申领 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服务站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社会保障卡。 (1)电话预约申领: ①申请人进行电话预约时,应当将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告知服务站; ②服务站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与申请人约定正式申领的时间。如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 (2)直接申领: ①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 ②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 2、领卡 (1)申请人收到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后,应当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 (2)委托代领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3)领取通知发出30日后申请人仍未领取的,服务站应当将有关滞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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