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侵权盗版剧本杀剧本作者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一、销售侵权盗版剧本杀剧本作者可以起诉吗 1、剧本杀店使用未授权剧本可以起诉。因剧本杀剧本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盗版剧本的制作及售卖显然侵犯了剧本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 2、店家若不知道其出租的是盗版剧本,且能证明该剧本为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剧本版权使用期限是多久 剧本版权使用期限是五十年。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三、著作权保护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且前述的作品,必须已经完成,且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美术作品、口述作品、文字作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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