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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政供养人员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已经加入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未加入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客观: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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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