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自建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银行卡;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4、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5、建造证明中已注明工程预算金额的,可不提供工程预算; 6、建房、翻建证明文件; 7、农业户籍户口薄; 备注:职工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 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产权证上必须有准备申请公积金人的姓名,或配偶关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需出具工程预(决)算书,需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盖公章。 自建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单位盖章和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建造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及相关材料即可提取建造自住房公积金。 3、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人需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及相关材料即可提取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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