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户口迁入购房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购买重庆商品房后迁户口需满足条件:主城区满5年,房屋面积满30平方米/人,申请人及共同居住者可申请迁入。需提供购房者的申请书、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文件,随迁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关系证明。无大专学历且想将子女随迁的情况已告知民警。 法律分析 市民提问:我户口现在海口市,先拟在凤天路华彩俊豪购买商品房一套,购买后欲将户口迁入重庆,请问需办理哪些手续,满足哪些条件相关网站上是否有相关信息科查询 沙坪坝分局回复: 一、按照渝办发【2011】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申请时,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迁移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随迁人关系)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人均30平方米以上); 3、购房者本人在主城区工作已满五年以上的,出具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务工文件材料。 4、购房者本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的(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需《出生医学证明、《独子证、计划生育部门等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16岁以上的需出具在校证明)。 二、民警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到其无大专以上学历且想将子女随迁,便已告以上相关政策。 温馨提示 结语 购房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重庆。申请时需准备购房者的书面申请、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工作文件等材料,并前往居住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手续。随迁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咨询相关网站或联系当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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