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栋楼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
释义 | 一般来说,所有业主都有必要一起成立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业主大会成立情况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委会正式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是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需要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是首先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其次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最后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二、电梯维保费用由谁承担 电梯维保费用由业主承担。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的权利有以下这些:(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原则》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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