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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
释义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善意取得不是继受取得。
    一、善意合同的效力如何履行能力
    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是,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善意取得:财产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即不知情;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
    二、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如何维权
    财产所有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或受让的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财产。此类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财产所有权。但是如果第三人属构成善意取得,那么第三人可以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法追回,此时所有权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为: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让人。
    三、房屋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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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