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求职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
释义 |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将在11月底前完成。 申请条件如下: 1、发放对象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具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找工作和创业的毕业生; 2、发放原则为遵循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原则。离校前,各高校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参加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应附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等证明资料。 每一所大学都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校内公布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表。各校将无异议申请者名单和申请材料汇总,并向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本校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支付补贴的资金,用于大学毕业生开设的个人账户; 3、工作要求,所在学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应建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责令学校退还被认定为虚报就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并将其列入学籍档案,由学校予以退还所在地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求职创业补贴只能领一次吗 是的,一次。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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