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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未继承可以签租赁合同吗
释义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法定解除条件如下:1、承租人违法转租、逾期不缴纳租金,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等情形,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承租人可解除合同;3、满足约定的解除条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是否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必须是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具体如下:
    1、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式,或者不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4、未经出租人同意,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
    1、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
    法律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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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