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政局有行政执法权吗 |
释义 | 财政部门有执法权。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门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行使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财政领域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财政部门有执法权。执法权属于公权力执法权包括行政征收,如收费、收税等;行政监督,如质量技术,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中央政法委是最高执法部门,掌管全国范围内的司法,监察,公安,武警等部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建设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审计局、统计局、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园林局、档案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社保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族宗教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物价局、环境卫生局、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财政部门有执法权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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