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士官的处分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士官的处分有七种,由轻到重依次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或者撤职;(六)降衔;(七)开除军籍。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士官的处分项目: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或者撤职; (六)降衔; (七)开除军籍。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 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下士;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降职、降衔后,其职务、军衔晋升的期限按照新的职务、军衔等级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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