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帮扶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一是结对帮扶。 二是产业帮扶。 三是移民搬迁帮扶。 四是技能培训帮扶。 五是基础设施帮扶。 六是合作社带动帮扶。 七是保障帮扶。 帮扶计划 一、基本情况和贫困原因:该户是扶贫低保户,家庭人口有5人,劳动力2人。 主要致贫原因是缺少劳动力和劳动技能。 家里老人年事已高,且残疾;小孩还在读书,户主由于文凭低,又无相关技术,只能在外打打散工,全家收入偏低,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82.4元。 二、脱贫目标:计划2018年底实现脱贫,预计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7500元以上。 三、脱贫措施: 1、按照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资产性收益扶持措施,确保全部贫困人口每年有稳定的增收。 2、产业帮扶:扶持每年种植水稻 3亩、养鸡200只,预计产值25000元。 3、住房改造:协助2017年完成修缮新建住房改造任务,在施工技术指导方面提供帮助,落实住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 4、医保救助:帮助贫困户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银龄安康保险,协助购买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家庭成员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待遇, 60岁以上贫困人员能享受银龄安康保险,减轻医疗支出负担,防止因病更贫、因贫弃医。 5、社保保障:帮助贫困户18-60岁人员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使贫困人员老有所依,减少后顾之忧,减轻家庭负担。 落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60岁以上贫困人员能享受能按时领取养老金,提高家庭收入。 如有可能,争取申请为低保扶贫对象,落实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政策兜底脱贫措施。 帮扶该贫困户家庭成员解决就业问题,介绍到效益好的就业。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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