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数额较大 |
释义 | 法律分析:所谓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 在性质上属于严重侵蚀公司资本的行为,违背公司资本维持、公司资本不变、资本确定等原则,致使公司财产被转移、私吞、挪用等,严重影响公司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 只要股东未能证明其转款的行为系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该转款行为经过法定程序等事实,就可以认定构成抽逃出资。 一、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在注册管理机构注册的资本总额,是企业合营方已缴纳或承诺必须缴纳的出资总额。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注册资本可以理解为股东愿意并能够在公司成立之初承担公司责任的限额,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股东的投资水平和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对于注册资本,公司必须遵循资本确定、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护三大原则。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公司资本需要明确,需要公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注册资本不能减少,除非依法规定,严格程序。因此,股东一旦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就属于公司财产。公司拥有独立财产权,股东不能取出给个人,但可以用来购买设备、材料、支付员工工资、费用等。如果取出,可能构成抽逃、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二、公司资本有哪些原则 公司资本原则有: 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成立时应在章程中规定的公司资本总额,由发起人认可或募集,否则公司无法成立; 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生存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与其资本相当的财产; 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 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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