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经治疗伤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确保鉴定工作公正、公平,今年7月1日开始,无锡将启用新版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据悉,七种情况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组建专家组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去年无锡共组织劳动能力鉴定3000余人次,这个数字呈逐年上升趋势。此次新规明确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范围包括七种情况: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需要超过12个月以上的确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确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确认;参保人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享受供属待遇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其它单位委托的鉴定。?据了解,新版劳动能力鉴定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和职业摘致残等级》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结合现场医疗检查情况和相关病历资料,对被鉴定人进行技术鉴定,提出鉴定意见。新版劳动能力鉴定中规定:工伤或患职业病,可由亲属代为申请鉴定,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须单位提出鉴定申请,享受供属待遇人员也可申请鉴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据悉,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将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鉴定,对被鉴定人实行指定医院、规定时间、集中体检的办法进行医疗检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分别送达被鉴定人和有关单位。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从签收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