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 申请劳动仲裁 , 立案 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 2份、申请人 身份证 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 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北京 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 ,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 律师 代理 ,降薪申请劳动仲裁 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