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和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关系的。 1.无证驾驶不是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按交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这是指对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即事故责任按事故责任判定,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处罚。 3.一般会判定双方均有责任,一般按照次让主、左让右的通行规则,应让行方主责,另一方次责。如不是这个结果,可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4.赔偿问题是先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再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即使一方无责,也要在交强险无责赔付死亡伤残1.1万、医疗1000、财产100元额度内先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全责方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