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矫正解除的情形包括 |
释义 | 社区矫正解除的情形如下: 1、社区矫正期满; 2、社区矫正对象被赦免。 一、社区戒毒人员可否请假多久 1、社区矫正人员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证明》,并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同意请假的,应当及时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并说明理由。2、外出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经司法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同意请假的,由司法所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证明》、社区矫正人员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域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一年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检察院不起诉是否需要社区矫正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不需要社区矫正。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只针对于罪犯,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再属于罪犯,从而不需要社区矫正。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的,犯罪嫌疑人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也不会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不会按照罪犯处理,而社区矫正的对象是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事案件没有移送到人民法院的,就不会适用社区矫正,犯罪嫌疑人存在违法行为的,只会被给予行政处罚。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罪犯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有如下罪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没有本法规定的情形的,缓刑考试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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