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应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社保的办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在职人员可由所在的公司申请办理社保,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大家咨询的也不多。第二种方式,那就是个人参保的方式。相对来说,大家的困惑在这里。这种方式需要具有如下的一些资料。第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费合同书。第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第三,持参保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某某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第四,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片的回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七条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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