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析产房屋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离婚房屋析产登记所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离婚房屋析产登记所需要的证件有: 1、房屋所有权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4、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