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5年徒刑最少服刑多少年? |
释义 | 应当被执行25年,如果由减刑的情节,最少需要被执行12年5个月。我国刑法是有减刑规定的: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刑期的一半;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的刑期最少不能少于13年;3、如果犯罪分子是被限制减刑死缓犯罪分子,如果减为无期徒刑的,刑期最少不能少于25年,如果有立功表现由死缓减为有期徒刑25年的,最少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0年。 减刑: 1.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2.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减刑的限度条件: 1.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2.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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