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查不到任职单位的,可以联系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无法查询任职单位可能是因为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职工的个人证件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证件信息有误;或者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