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不理赔血友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对于被保险人在发生重大疾病时能够提供重要的经济保障。然而,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理赔,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对于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应该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经双方同意成立。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单交付给投保人,并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事项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询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虚构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费到期十五日内支付保险金,逾期不支付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迟延利息。” 3.《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对被保险人的申请,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核定或者不予核定的决定。” 维权建议: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并向保险公司了解血友病是否被列为重疾范畴。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核定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仍然不予理赔,被保险人可以向相关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