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退回,一般是退回超发的部分,工资属于劳动所得,而超发的部分不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知情而不退回,就属于不当得利,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