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评级的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物业服务也是分等级的,按照服务水平大致分为三级。其次,二级物业需2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70%管理人员均为大专学历及持上岗证。三级物业需拥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项目经理还需具备1年以上管理经验,同时50%管理人员持上岗证。 一、物业费滞纳金 关于业主:对前期物业服务有知情权 1、前期物业合同虽然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但服务对象仍是业主。 2、合同范本明确:业主在前期物业中享有知情权。在保障业主利益的同时,范本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义务 3、如有拖欠物业费,业主应该交纳滞纳金,按照相关规定,该标准是每日物业费的万分之五,双方也可约定其他标准。 二、物业共用设施 搞经营须经业主书面同意 1、对于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物业公司想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等营利活动,要征得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监督。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可分摊到户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用,也可用于小区改造或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2、共用部分的经营权归谁,则由业主大会商议决定。 3、物业费滞纳金中关于物业:物业不得出卖业主资料 4、范本在物业公司义务中明确写入: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三、物业解约 1、须提前三个月通知 2、与业主发生矛盾,擅自“罢工”导致小区停水停电,这样的物业公司将面临万元级别的违约赔偿。 3、合同期满前,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不想再继续合作,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双方都不能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万元级别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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