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成为植物人,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妻子是植物人可以离婚,但需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在孩子幼小、女方已绝育、男方有过错或不良嗜好、女方思想品质好等情况下。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若愿意随母亲生活也会影响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则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一方被宣告失踪、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会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妻子是植物人可以离婚吗 1、妻子植物人是能离婚的,但是只能是诉讼离婚,而不能够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具体的诉讼离婚中如果不具有法定的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的,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其属于长期生病,经多方求医未治愈等,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妻子植物人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而不能协议离婚。在具体的诉讼离婚中,如果不具备法定的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然而,如果妻子长期生病,多次求医未治愈等情况,可能会被判准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主要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母亲的照顾能力以及男方的过错等因素。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条件,以保障孩子的利益和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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