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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后会不会打电话给原告再次调节吗
释义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开庭后,是否会打电话给原告再次调解,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法院开庭后,认为案件适宜调解的,会询问原告和被告的意见,原告和被告都愿意调解的,人民法院会再次调解,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必须进行相应的调解,即使原告和被告都不愿意进行调解,人民法院也会打电话给原告,在判决前,再次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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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