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工可以不签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务工可以不签合同吗 1、不能,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2、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3、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二、劳务关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务关系包含主体,客体以及内容等要素构成。首先,劳务关系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所构成的。双方(多方)通过相应的劳务合同建立了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当放生纠纷的时候,均以劳务合同的为准进行调整。其适用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不一样,双方没有固定的格式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进行自由选择,然后协商,约定。只要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侵犯国家,公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均予以保护。 1.主体:劳务关系中,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合伙性的组织,国家,外国以及其他的特殊的组织,只要该组织真实存在,且符合相关的规定,均可以成为劳务关系的主体。由此可见,劳务关系中的主体范围较广。 2.内容:劳务关系中的内容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其劳务关系的开展,均以内容为基础,进行后续的工作。 3.客体:客体包含了相关的行为,也包括了物体,智力的成果,以及人格权,身份权等与个人人身,不可分离的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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