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不含对人体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2、水的硬度适中(以碳酸钙计算:50-200mg/L); 3、水中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比例与人体体液相近(其中含钙量=8mg/L)。 4、酸碱度呈中、弱碱性(PH值为7.0-8.0);PH色标卡,可用来确定水的酸碱性; 5、水中溶解氧及二氧化碳含量适中(水中的溶氧量=6mg/L,二氧化碳的含量10-30mg/L); 6、小分子团水(这是水的活性指标之一,5-6个小分子团水)。 本标准代替CJ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与CJ94-1999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1、浑浊度由1NTU改成0.5NTU。 2、硬度(以碳酸钙计)改为总硬度(以CaCO3计)。 3、高锰酸钾消耗量(CODmn,以氧计)改成耗氧量(CODmn,以O2计)。 4、取消总有机碳(TOC)。 5、硝酸盐(以氧计)改为“硝酸盐氮(以N计)”。 6、取消氯化物、滴滴涕(DDT)、 六六六、笨并(a)芘。 7、镉从0.01mg/L改成0.003mg/L。 8、银、改成采用载银活性碳时测定。 9、增加亚氯酸盐、氯酸盐项目。 10、增加溴酸盐、甲醛项目。 1、将总大肠菌群与粪大肠菌群改为“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2、将游离余氯改为余氯,限值“0.05mg/L”改成“0.01mg/L(管网未梢水)”。 3、增加了对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残余浓度的规定(如余臭氧、二氧化氯),而且推荐了关于水中溶解臭氧的检测方法。 4、取消放射性指标。 5、明确了溴酸盐和氯酸盐的检测方法。 法律依据:建设部《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