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一、公司的欠条没有公司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以生效吗 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没有法人签字,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 但是二者都没有即公司方没有签字确认的欠条一般是不生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