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商务合同谈判的主要风险有: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与对方营业执照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