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报警之后,一般当场就会进行处理。 当事人报警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资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侦查,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七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如果是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