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合同审查以下条款: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 2、合同标的及其质量、标准、规格、价款或者报酬; 3、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4、违约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