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女双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果是在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在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一方付出较多义务,可向另一方要求多分。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