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贷是不是民间借贷 |
释义 | 校园贷是否属于民间借贷,要看形式以及是否真实发生借贷关系。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一、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产生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处理纠纷,必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者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通常是视为无息借贷。4,定期无息借贷的处理: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5,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制裁。6,保证责任的处理:在借贷关系中,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7,与合伙组织发生借贷纠纷的处理: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是由借款人个人进行偿还。 二、民间借贷年利是多少 民间借贷年利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 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 5、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三、民间借贷的审判要点有哪些?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要点是:法律关系是否为民间借贷关系,也就是当事人是否同意借款。基于借贷协议,贷款人是否希望借款人借款,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借款关系。在贷款发生后,借款人是否已经还款,双方是否就贷款的利息和还款的期限及方式达成一致的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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