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月计薪天数、日 工资 、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1、月计薪天数: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 法定节假日 )。 2、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3、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