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司法鉴定不仅仅是鉴定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性知识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委托、申请、检验鉴别、出具鉴定意见,以及出庭质证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法定鉴定部门”、“法定鉴定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作证的法律义务。 2、鉴定公司给你出具的所谓“司法鉴定”,只是与普通鉴定的叫法不同而已,并不是法律所讲的证据。而一旦真打起官司来,对方在诉讼之后一般都会对这份鉴定提出异议,而法院会指定鉴定机构来重新做司法鉴定。也就是说一些鉴定公司也可以做鉴定的,但是,很难作为强有力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