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防办不好进,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与空袭作斗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 人防工程不仅战时能够有效地防空袭,而且在平时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半个世纪来,中国人民防空建设,从应急到长远建设,从单纯备战到平战结合,逐步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建设的轨道。在我国人防建设即将迎来50周年之际,从本期开始,我刊特开设“中国人防建设50年”专栏,回顾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人防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人防建设发展的光明前景,宣传有关人防建设的科普知识,以进一步为人防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支持。 人防办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相关工作法规、计划和措施;拟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适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习;依法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担负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战时在各级人民防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防空袭预案,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主要完成防空警报发放、人员疏散隐蔽、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社会生活秩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