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阅卷宗所需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复印法院资料的要求:本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复印件;委托律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以及能证明自己能复印法院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余材料可复印一份备案。 法律分析 如果是本人复印,能够复印的材料很有限,一般是诉讼费的发票丢失,此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判决书或裁定书各一份复印件即可。如果是判决书或裁定书,直接叫书记员再给一份即可。 如果是有委托律师, 1、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2、律所的介绍信(原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能证明自己能复印法院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法院的立案登记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5、除2外,其余材料均可以复印一份,以备法院存档。 拓展延伸 法院调阅卷宗所需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法院调阅卷宗所需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要求调阅的卷宗内容及目的。其次,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调阅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如果申请符合要求,法院将安排具体的调阅时间和地点。在调阅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遵守法院的规定和要求,例如遵守安全措施、不得损坏卷宗等。调阅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向法院归还卷宗,并确保其完整性和保密性。在进行卷宗调阅时,申请人还需注意保护他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不得滥用卷宗内容。以上是法院调阅卷宗所需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对于本人复印的情况,只需携带身份证、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复印件即可。对于有委托律师的情况,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能证明自己能复印法院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除律所介绍信外,其余材料均可复印备案。在调阅卷宗时,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遵守法院的规定和要求,保护他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以上是法院调阅卷宗所需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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