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一般来说,普通医药费都可以报销,但是一些进口的药品及复杂的疾病无法报销。在医院缴费的时候,单据下面标明“自付一”的金额都可以报销,“资费”、“自付二”及其它费用报销不了。 2、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住院床位费、门(急)诊留观床位费等,但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等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是不可报销的。 法律客观: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