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工作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
释义 | 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后辞退劳动者需赔偿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违法致使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辞退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于违法辞退,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未签劳动合同的上海工作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在上海工作,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雇主协商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其次,可以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支付工资、加班费等。此外,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雇主的违法行为,获得帮助和保护。同时,建议员工保留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工作证明和工资单等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需。尽管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仍有权享受合法保护,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支持。 结语 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赔偿双倍工资;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拒绝签订合同后辞退,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失职或双重就业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未签合同工作,上海员工可通过协商、法律维权、投诉举报等方式保护权益,建议保留沟通记录和证据。员工仍享有合法保护,应积极维护权益并寻求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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