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收卫生费是合法的。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一视同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一般是一年一扣,用村里分红支出),并统一使用。对外地人,目前一般是半年收取的。如果当事人未住满半年,想取回多交的卫生费,应该到办证窗口去反映,或是到村里协调。 卫生费是按照村规民约定的收费,不是行政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但是在物价部门有备案。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环境卫生费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住户每户每月5元; 2、经营门面每个每月10元; 3、车辆:客车每辆每月15元,货车每辆每月10元,小车、摩托车、三轮车每辆每月2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服务公司。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