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有哪些,显失公平合同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有哪些 设置显失公平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合同双方在完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完成交易行为,督促人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同时赋予交易中遭受损害一方以变更或撤销合同的请求权,以维护交易的公正性。显失公平原则并不是对合同自由的否定,而是对不能体现当事人真意的形式自由加以限制,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真正的实质意义上的合同自由。而如何在确保契约自由与维护合同正义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即保证合同正义,又维护合同自由,在契约自由体制下维护契约正义,则正是契约自由原则正确适用的关键。 二、显失公平合同如何处理 显失公平合同的处理标准是: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或者直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大家,显失公平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要件 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 2.主观要件 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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