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普通劳动者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记大过需要有经济处罚的说法;用人单位不能另行扣发已经挣得的工资,因为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处罚权,是属于国家公共权力机关的专属权力,用人单位主体不适格,其对劳动者的扣发工资的处罚行为,由于违法而无效,劳动关系并不适用于罚款。 法律规定的有权利去处分私有财产的,除财产的物权享有人外,基本上仅限于公权机构,典型的如:政府机关、法院、军事机关。一般企业,作为普通法人,是不具备对其他公民或社会组织的合法私有财产进行所谓的:处罚、扣罚、征收等处分权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