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对人不服复议机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不满意行政机关的初审决定时,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复议机关依然维持原决定,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相对人不服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改变原初审决定或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不服初审决定或者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重复提起同样的诉讼请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作出复议决定的,应当在复议决定书中说明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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