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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户没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
释义
    社保是强制保险,任何用人单位都有义务雇员为办理社保。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一、用人单位没给员工买保险,如何处罚
    理由:(一)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二、上班时间为9小时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上班时间为9小时的劳动合同通常不合法。劳动者有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劳动合同不合法,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实际用工赔偿。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拖欠工资需要带的资料主要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什么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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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 18: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