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上对方纯属说假话咋办 |
释义 | 诉讼庭审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法庭上说的话都会被书记员记录,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承诺书保证如实提供证言的。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一旦被发现涉嫌虚假陈述,伪造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来处以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么告人上法庭 "起诉流程如下:1、起草起诉书,向法院诉讼窗口递交诉讼材料;2、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讼类型分配到相应法庭;3、依照法官的要求将材料补充完全,清楚地说明诉求;4、开庭审理;5、宣布判决结果,当庭宣判或者以邮件形式送达判决结果;6、原、被告双方根据判决结果决定是否需要继续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次上法庭注意什么 第一次上法庭注意:法庭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的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二、不准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三、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四、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应当关闭携带的移动电话和BP机,不得随便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五、未经审判长准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六、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其退出法庭或经院长准许,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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