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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支部换届候选人名单怎么产生
释义
    法律分析: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候选人应由自下而上推荐产生。先由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由党组织确定初步人选后,再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然后由上级党委审批后,交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换届选举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为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必须是本单位党员,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群众基础,并经支部内全体正式党员酝酿认可并报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方可确定为支部委员候选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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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