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诉时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
释义 | 应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进行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具体信息以及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具体信息。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一、合同履行纠纷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自诉案件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龙岗居住一年以上)。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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