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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捡到东西索要报酬范围是多少
释义
    没有这条标准,法律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归还失主就是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其权利。物品所有权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一、法律上怎样界定遗失物的
    法律上按照以下标准界定遗失物:
    1、须为动产。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
    一、处分遗失物的基本规则是以下: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2、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3、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4、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
    5、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遗失物的招领期限是1年。分析如下:
    1、有关部门发布遗失物招领公告的,公告期限是6个月;
    2、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总之,拾得遗失物是当事人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二、捡到遗失物收费合理不合理
    捡到遗失物收费是合理的,拾得人有费用偿还请求权、报酬请求权、留置权,但是捡到遗失物的人恶意侵占会使得那两项权利消失。
    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
    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
    三、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拾得人在捡到遗失物后,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3、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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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07:34